设计工程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设计工程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计工程合同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____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____市规划编制办法》
《____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____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____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____市____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____市城____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_________
规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_________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_________套
彩图_________套
说明书或文本_________套
时间_________
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
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_________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_________。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
1.1委托方按本合同
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
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
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
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
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
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
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
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
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
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
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 ……此处隐藏29268个字……>(4)在接到乙方报请竣工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办理完工验收,并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验收意见。
(5)重要拆除专项方案设计的安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用安全的拆除专项方案,以保证工程施工安全。
(6)随时对作业进度及数量进行检查的权利。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做出修正,如果认为在3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甲方现场负责人为 ,负责现场管理与协调。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本拆除工程拆除方案的设计并确保安全,开工协调好城管、交通、环卫、安监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干预,造成拖延工期或罚款的,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2)精心施工,科学管理,确保拆除工程安全按质如期完工,在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的安全及防范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3)乙方应对其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以书面签字为准),在开工前乙方应提供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
(4)禁止乙方施工人员留宿工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搭设任何临时工棚、简易活动板房等设施。
(5)乙方施工车辆、机械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入工地,施工车辆、机械、建筑物料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出场。
(6)乙方委派,联系方式。为本拆除工程的项目经理,权限为: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7)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工期和安全等要求组织施工作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管理规定,拆除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人员、行人、车辆、公共设施等),其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其在承担连带责任之后,就其承担责任的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或直接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8)乙方改变原投标或规定的相关拆除方案、或改变拆除的机械设备等必须得到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方案的改变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9)乙方自备工程安装所需的工具、设备及工程照明用具等,现场按规定摆设整齐并自行保管使用,如有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及时清理现场拆除的建筑垃圾及废物料,做到工完场清。
(11)接受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和检查,并即时改进;提交完工报告、参加工程完工验收;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12)在施工中发现不明管线或不明障碍物,应当立即暂停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向甲方报告,待甲方处理完毕后方可恢复施工,否则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3)1、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2、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3、根据本合同条件和工
设计工程合同15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合同签约时间:年月日
委托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账号: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方名称:(简称甲方)
承包方名称:(简称乙方)
第二条设计依据: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工程项目:
设计规模:
收费标准:%
投资:
预估设计费:元(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计)。
预付设计费:元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技术要求,最终的提交时间为工程设计日开始。
第五条本工程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年修订本执行(其未尽事宜另定补充协议)。
第六条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示返还预付金,设计已进行的工作量按总工作量按总工作量的比例结清。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返还定金。
工程设计在资料齐备后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设计文件时,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双方各自的责任是:
(一)委托方
1。向承包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在设计人员到现场查勘、工作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按国家有关规定,预付款单到户起五日内,办妥预付设计费的汇付手续。
4。维护承包方设计和设计成果的完整;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二)承包方
1。按合同规定的进度、份数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套。
2。方案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少量修改,由承包方负责,不另收费和签协议书。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的重大修改和变更,其收费双方另协定。
3。负责对所承担设计的工程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
第九条除确属人力不能抗衡因素之外,各方如因违反合同规定而造成损失的,应按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三)委托方
1。由于变更建设计划,提供资料不明确,示按期提交设计基础资料或工作条件等原因,而造成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设计进度、增付款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补入原协议条文,以备查核。
2。中途要求停止设计,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已付承包方的费用无权请示返还,并按承包方已进行的工作量和因中途停止设计而造成的损失付所需要费用。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每日按应付费的万分之五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付至承包方银行账户后,由承包方开列款额与违约金相符合的收费通知单结清。
4。承包方提交初步规划方案,十天内委托方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当作方案确定,正式出图提交成果。
(四)承包方
1。因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因而拖延工期造成损失者,除应负责继续完善和完成设计外,并应视造成的损失大小,由双方按受损失部分的价值,协商减收设计费款额,并补入原协议书中,以备查考。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立即生效,工程设计结算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一条本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合同法,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